20110325 am730 吹脹八十後 陳強 憎死林峯!

憎死林峯!

我並非首次寫林峯,不過之前只是在微博寫,沒有公開的寫過。而每次寫林峯,要是我沒有盲目的讚賞他,只要拿他開一個玩笑,我就會被很多他的粉絲攻擊。大概說:「這個爛DJ見沒有人寫他,就借林峯上位!」現在看來我真的沒有也沒想過要上位,也從來沒有人寫我,不過最可愛的地方還是,攻擊我的全都是用林峯的相片作為頭像的!起初我還以為林峯忍受不了我借他來開玩笑,然後自己出手了!哈!

坦白說,我覺得愛偶像沒什麼大問題,但神經這麼緊張,其實受難的永遠是偶像。他的粉絲應該不知道自己替偶像得罪過很多人……林峯大概沒有在意過這些。因此,林峯最近的「痴女照」一出街,我就看見有人在Facebook內寫:「我原本很喜歡林峯,現在又被迫放棄他了……」那時我真的對著電腦呆了。什麼?林峯殺了人,犯了法嗎?沒有呀!你認為他一直騙你他是個處男嗎?但回想一下,既然粉絲們可以盲目的愛,怎麼不能盲目的恨?

曾經和才子陶傑先生傾談,我強迫他回應一下這個低智問題:「不少人那麼討厭你,怎麼辦呢?」這個問題低智是因為他根本不在意這些,所以他才被迫答:「你有沒有聽說過有人討厭IFC內的一個清潔阿姐?沒有呀!因為她沒有影響力。」不遭人嫉是庸才,你被公開了拍拖,會不會有人「被迫放棄你了」?怎麼林峯可以?因為他的「痴女照」可以上封面,你的不可以!

就最近的事件而言,我真替林峯不值。他沒有非禮沒有強姦,只是盡藝人的傳統責任,把自己的私事收得很密。當他什麼都說出來時,你們又說失去了幻想;當他被揭發他有拍拖,你又說你很失望!這才是林峯要眼紅紅的原因。我憎死林峯,因為我希望越多人憎他,越多人愛他,而且他的潘霜霜也太索了吧!可惡!


(圖片來源:http://blog.xuite.net/miumiu1117/storty/43372201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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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 Responses to 20110325 am730 吹脹八十後 陳強 憎死林峯!

  1. Dev 說道:

    憎死你! 憎死你! 憎死你! 憎死你! 憎死你!
    我呢世都唔要再見到你! 去死啦!!!!!!

  2. joanne 說道:

    不遭人嫉是庸才 這是一個事實 也是一個上佳的自我安慰方法 哈哈

  3. C.H.. 說道:

    偶像的人生便是如此

  4. Ta 說道:

    那…我可不可以憎死陳強?我憎陳強多過憎阿bu~~:P

  5. Piean 說道:

    睇到Chock住訓…笑了。

  6. Jas 說道:

    個人認為這是matter of degree既問題, 究竟社會大眾要求藝人需要坦白到什麼程度? 其實只是睇下大家邊個講大話講得夠叻, 講得過去; 偶像stand出黎就係用黎搵你錢的, 今日你掏錢出來支持佢只可以話你係心甘情願, 當日無人promise過做藝人就唔會拍拖, 就算promise過結果就一定不會是這樣嗎? 真的很懷疑…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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